**************
不過是畜牲?
發表人:默耕山人(m0963081299)
發表時間:2006/03/0416:16:23
文字拍照:豬生狗養貓帶大(陳先生)
完整證據照片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anguslu&book=23

一場狗狗浩劫正悄然在台中市蔓延。近幾個月以來,捕犬隊大肆捕捉流浪狗,由於業績壓力,逼使補犬隊不分家犬流浪犬一概抓拿。愛犬人士除紛表不滿外,還自發性的在各寵物用品店及獸醫院張貼緊急告知,告知養狗人注意看顧自家狗狗,以免狗狗被捕紅眼的捕犬隊逮去!

針對民眾的抗議,市府以「整頓市容」與「危害市民安全與造成環境衛生」為由回應。但市民卻質疑:台中素有「風化城」之渾名,全市八大行業林立,內容羶腥露骨的廣告看板幾乎變成台中市最特殊的「市容」,卻不見市府拿出魄力取締。抓光流浪狗就能改善市容的說法實難讓人信服?再者,少數流浪狗在無知民眾逗弄或基於自衛的情況下才會攻擊人類,但據統計,全台各縣市每年通報備案的流浪狗傷人事件屈指可數,比起因治安事件造成市民生命財產上的危害,似被過分渲染,甚至成為政治人物諉過與轉移施政不力的說詞。市民不禁要進一步質疑:市府施政的優先順序為何?台中市長期治安敗壞,市府卻拿不出有效對策,市民更是無法對治安已有改善的說法感同身受。市府團隊無法體察民意,卻將寶貴的市政資源錯亂運用,讓民眾難以忍受。

此外在捕犬業務上,不論就捕捉器材與捕捉作業技巧上,捕犬隊慣用的執行方式已明顯違反【人道捕犬作業規範】(詳見所附照片),該法明定不得使用足以使犬隻受傷之捕犬工具,並嚴禁使用鐵絲、毒餌、電擊棒及捕獸夾等不人道方式捕捉。亦避免以捕犬工具,直接以甩、摔、倒吊方式放置至捕犬車輛,造成犬隻不適或甚傷亡。捕犬員卻樣樣違背該法之規範,違法事證明確。

而在七期重劃區長期救援與餵食流浪狗的愛心媽媽,發現抓紅眼的捕犬隊居然在空地及人行道上設下鐵絲陷阱,若無心民眾特別是小朋友經過遭繫絆住非常容易造成危險。更匪夷所思的是,據某位愛心媽媽指出,在捕犬現場欲向遭捕犬隊領回被捉的愛犬時,捕犬人員居然向該愛心媽媽索討四千元放行費,此舉涉及公務員貪瀆。捕犬人員以非人道方式捕犬在先,還公然向民眾索賄,雙重違法的行徑實在令人髮指。

多年來的事實證明,目前政府採行的「補捉→收容→安樂死」政策僅能達到治標,無法解決流浪動物問題。動保團體與關心流浪動物問題的市民並非一昧站在流浪動物的立場發聲,只是卑微的訴求:【在動保法未修正前,執行流浪動物捕抓、安置與安樂死的相關單位與人員,能以更符合人道的方式對待弱勢的生命】。

事實上,「以結紮代替撲殺;以認養代替買賣」才更能貼近問題的核心,加上配套的措施,如:「捕犬/收容作業公辦民營」、「安樂死業務委由學術單位(興大獸醫系)監督行執以更合乎人道」,加上針對流浪狗實施全面性的結紮,並嚴罰棄犬飼主與規範寵物繁殖業者,流浪動物形成的社會問題才能獲得立即性的改善與全面性的解決,政府與民眾才能獲得雙贏的結局。

印度聖雄甘地的名言:「一個國家的偉大與道德水準的程度,可從它對待動物的態度來評斷。」美國人道協會副總裁MarthaAmstrong也曾說:「對動物殘酷的人,對人也會殘酷。美國歷經二百年才了解此一道理。」,對痛苦與弱勢的冷漠一旦蔓延開來,影響所及,不只限於對待弱勢生靈本身;同情心與同理心的喪失才是文明社會的最大隱憂。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evinlin07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